訂定「九三」為軍人節 源自紀念抗戰勝利
更新日期:
2008/09/02 17:35
(軍聞社記者王智平台北二日電)明天是「九三」軍人節,也是抗戰勝利六十三週年紀念日。民國三十四年,抗戰勝利後所舉行的受降典禮,即於當年九月二日在停泊於日本東
京灣的美軍「密蘇里」號艦艇上舉行;而我戰區的受降典禮,則於九月九日上午九時在南京中央陸軍官校舉行,由何應欽將軍代表受降,象徵結束這段艱苦的抗戰歲
月。為紀念這段日子,國民政府乃於民國三十五年四月決定將每年九月三日訂為抗戰勝利紀念日,並於當日舉行中樞秋季國殤大典。
在民國四十四
年前,各軍種均定有不同的節日,國防部認為各軍種雖各有其光榮傳統及不同的歷史背景,但因各軍種節日名稱各異,無法在實質上確立「軍人節」的定位,於是考
量國軍在八年浴血苦戰後,最後獲得光榮勝利,正足以代表國軍不平凡的革命精神,同時考量納入各軍種紀念節日的共同意義,遂制定九月三日抗戰勝利紀念日為
「軍人節」。
因此,九月三日成為軍人節的由來,正是紀念國軍對日抗戰獲得最後勝利的特別日子。不僅如此,回顧「全民國防教育法」自民國九
十四年二月二日總統核定公布,九十五年二月一日正式施行,並明訂每年的「九三軍人節」為「全民國防教育日」,賦與全民國防更深遠的作為與具體象徵,讓「九
三」又多了一層意義,更加突顯九三軍人節的榮耀與時代價值。
踵武前賢、緬懷先烈們為國犧牲奉獻的偉大情操,全體國軍官兵除應發揚抗戰精神,做好戰訓工作,以實力與決心擔負起捍衛國家安全的神聖使命,更要將保國衛民化為身體力行的責任與榮耀,無愧國軍光榮傳統的傳承與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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